温馨提醒 |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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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名称 | 乳果糖口服溶液 | |
通用名称 | 乳果糖口服溶液 | |
商品名/品牌 | 拉韦 | |
主要成份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果糖。 化学名:4-O-β-D-吡喃半乳糖基-D-呋喃果糖 |
性状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本品为棕黄色澄明粘稠液体。 |
功效与作用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便秘: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。 肝性脑病(PSE):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。 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:如痔疮、肛门/直肠术后。 |
用法用量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,下述剂量供参考。 1、便秘 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 成人15-45ml10-25ml 7-14岁儿童15ml10ml 3-6岁儿童5-10ml5-10ml 婴儿5ml5ml 治疗几天后,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。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。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,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。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,可考虑加量。 2、肝昏迷及昏迷前期 起始剂量:30-50ml,一日3次。 维持剂量:应调至每日最多2-3次软便,大便pH值5.0-5.5。 3.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 同便秘治疗。 |
副作用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,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,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,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,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。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(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),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。 |
禁忌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1、半乳糖血症。 2、肠梗阻,急腹痛及与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。 3、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。 |
注意事项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1、如果在治疗二、三天后,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,请咨询医生。 2、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,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。 3、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,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。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,糖尿病患者应慎用。 4、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。 5、在贮藏期间如有晶体析出,可用温热水溶解后服用。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 6、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血清蛋白质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
相互作用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本品可导致结肠pH值下降,故可能引致结肠pH值依赖性药物的失活(如5-ASA)。 |
贮藏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遮光,密封保存。 |
有效期 | 根据监管要求: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,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。 | 36 月 |
批准文号 | 注册证号H20160470 | |
生产企业 | 奥地利费森尤斯卡比股份有限公司 |